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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来啦~

2022-06-22 10:15:04

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一、设备事后奖励入库要求


①项目承担单位为在珠海市内登记注册且在珠海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②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③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投资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的支持。

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2021年7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⑤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700万元

⑦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设备事前奖励入库要求


2022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的2019年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项目。



一、设备事后奖励方式


1.支持内容

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等工业软件,下同),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2.支持方式及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二、设备事前奖励方式


1.支持内容

支持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完工的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


2.支持方式及标准

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资金总额,项目最终所获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按原计划设备购置总额核算的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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