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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商标注册的一般思路有

2024-04-12 09:48:00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保护性商标注册的一般思路有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商标和商品包装装潢的区别是什么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一、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有什么区别

1、公司提供的是营业执照和对应的公章,个人提供的是个体执照和身身份证;

2、一个归公司所有,一个归个人所有;

3、以后公司变更,商标要相应做变更,而个人的身份证一般是不变的,相对稳定;

4、个人注册权限比较集中,公司注册要由公司决定商标的使用情况。

5、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申请人的名义,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品牌名称,或者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6、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必须符合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个人合伙可以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其名称在营业执照上登记或者在主管机关的登记文件上登记,或者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7、企业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在《营业执照》上注册企业名称,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不限。

8、现阶段,企业可以上网申请注册商标,官方成本较低;个人申请(自雇)只能暂时以书面形式向工商局申请。

二、商标起名有什么技巧吗

第一步明确企业文化理念和品牌概念

一个好的商标名称应当体现企业的名称、形象、文化、品牌、企业经营种类、地理位置、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等等,将这些方面一一逐字逐句写在纸上,这是企业商标名称的精髓与方向。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人总结归纳了以下几种方法:,如何使商标的名称具有显著性呢。

即采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创造一个从未有过的词汇。这样的名字足够独特,竞争性强,不会因与其他商标名称类似而被驳回,在日后企业品牌宣传时,可以最大限度的排除其他品牌的竞争障碍。

如吉普商标,就是其公司创造了该名称,后来吉普这个名称几乎成为越野车的代名词,而在此之前,本行业并无类似名称。

采用这种方法创造的商标名称由于非常独特,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成功率也会超乎寻常的高。

即在已经存在的词语中选择一个心仪的名称作为商标名。这是目前所有商标中,数量最多的一类。

值得注意的是,固有名称的选择应与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没有任何联系,仅仅作为标识帮助消费者辨识企业、品牌、产品来使用,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为描述性词语、通用名称而被驳回。

如“苹果”一词,由于这个词是描述性的,是某种水果的通用名称,因此不能作为苹果这种水果的商标。但将其用在电脑行业,“苹果”则失去了描述词和通用名称的效力,变成一个很好的商标。

这种名称能够起到间接暗示您的产品品质、标榜企业文化、突出产品内涵等作用,即从企业产品出发联想,将与产品有关的词语联系起来,尽量不要选择与产品类别相关的描述性的词语作为商标名称,很容易被认定为缺乏显著特征而被驳回。

即给自己的商标取一个洋范儿的名称。有些行业会存在崇尚外来的现象,如服装、食品等,企业也可采用一个比较国际化的名称来迎合消费者的喜好。

如采用一些比较常用的音译名称,例如:Beautiful可以音译成碧欧得福;Delicious可以音译成得利斯等等。除此之外还可以用一些带有国外特点的词汇来取名,比如美国的“山姆XX”、台湾的“妈祖XX”、日本的“樱XX”、法国的“XX士”等等;

结合第一步与第二步,将企业文化和品牌概念与取名方法向结合,对写下来的名字进行组合、拆分、抽象、概括等等,反复尝试,直到得到一些好读、好记,又具有意义的名称。

若不熟悉检索、注册流程,可以咨询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中细软,确定好名称之后,登录商标局网站,把得到的这些商标名称进行检索,选择无类似名称、成功率较高的商标进行注册。

A、禁用通用名称、描述性商标,慎用暗示性商标;

B、不要试图与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擦边,会让你得不偿失;

C、不要用过于深奥的名称,消费者无法理解。

D、名称不要过长或者过段,汉字2-4个字为最佳,英文限制在3个单词以内。

三、商标和商品包装装潢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与商品包装装潢同样紧密相联,又有本质区别。两者的相同之处是:商标是商品包装装潢的一部分,二者同时使用于商品包装上。二者的区别是:商标的作用是区别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而装潢是为了美化商品,使消费者赏心悦目,给人以美的感受。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楚的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小编总结了以下几点。

使用商品装潢的主要目的在于丰富多彩的图案、绘画、色彩和生动的文字来装饰、美化商品,宣传商品,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使用商标的目的在于区别不同的生产者、经营者生产、销售的商品,以利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商标一经注册,则不得随意变更商标的图形和文字等要素,否则不受商标法保护。因此,有的商标可以沿用几百年,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不宜经常改变,否则也不利于扩大商标的知名度。而装潢一般缺乏稳定性,为了随行就市,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可随时依市场行情的需求,不断创新,改变原来的文字、图形,以此来吸引消费者。

商标可通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如被侵权、假冒、侵权人有权请求商法上的救济。商品装潢则不受商标法的保护,也无须注册,但知名商品的装潢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对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经营者需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商标与商品装潢若如何艺术作品的条件,也可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同样,二者若具有外观设计的条件,还可申请取得外观色设计专利,受专利法的保护。此种情况,虽在实践中极少出现,但理论上将是可行的。由于我国现行立法权对知名商品的装潢施以直接的法律保护,采用专利法、版权法的保护只是间接的保护途径。为扩大装潢的保护范围,装潢设计人在其装潢符合商标设计内容的要求前提下,可将装潢连同原商标图案共同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保护,即通常说的“整体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设计不同于一般美术设计。各国商标发对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等要素都有禁止性的规定,它只能反映商品的内在形态,具有抽象性。而商品装潢所使用的文字、图形则不受商标法设定的种种限制,不仅不忌用表示商品的质量、功能、用途等内容、反而可采用多种直接的表达形式,昭示上述内容,反映商品的外在形态。

商标与商品装潢皆可用文字、图形等要素或它们的组合作为其表现形式,但商标的表现形式除此之外,还可以使用音响或气味作为标记,商品装潢则不能使用。

通常情况下,商品装潢的面积比商标要大,且为了招徕顾客,画面色彩一般都光彩夺目。

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其图案设计重取意,应着重于商标权人的个性和追求,以此与其他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设计的商标图案相区别,而商品装潢则比较直观,着重于美化性,无须显著性,只要能符合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刺激购买欲即可。

商标一经注册,权利人取得的商标权具有绝对的专有性和排他性,非经商标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再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商品装潢中仅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具有专有性和排他性。所谓的“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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