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Center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商标尼斯联盟成员国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以此为基础,我国商标总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并将修改内容予以公布。此修改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申请日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原版本。
修订内容下载链接
prev
NEXT
专利丨2024年1-3月实用新型授权量(少18万件)同比下降30.1%,发明授权量同比增长54.6%
商标丨“特种兵椰汁”商标认定无效。最高检:商标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