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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3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长林岛龙垦杏等6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附件:
1. 长林岛龙垦杏等6个地理标志产品公告信息
2. 长林岛龙垦杏等6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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