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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申报指南意见的通告

2022-02-15 14:10:36

 则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现制定《2022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331日(星期18: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

1.申报主体

未被认定为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单位且具备较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的广州市企业。

2.申报条件

1)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执行情况良好。单位重要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有专项知识产权工作经费,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2)申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且2019年至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4)申报日前未承担本项目。

3.项目任务

1)重视知识产权创造。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0件以上或有效专利达到30件以上。项目实施期中,企业有新增高质量专利申请,其中高质量专利申请占比达到20%以上。

2)重视知识产权运用。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利用机制,按照《专利导航指南》之企业经营类标准开展1次专利导航。推动至少1专利成果转化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500万元以上专利许可转让次数共计10以上(专利许可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3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重大活动,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2次以上。

4参加省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单位申报。

4.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2个月,立项不超过10项,每项不超过20万元。

5.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1)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单位累计授权专利清单、专利证书、授权通知书等材料。

3)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两年(T1T2年)财务审计报告。

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银行开户材料。

6)申报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及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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