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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2022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2023-04-28 15: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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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逾1.2万件


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近日组织开展“聚焦制造业当家 服务高质量发展”司法保护交流座谈会暨司法开放日活动。座谈会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2022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据悉,这也是该院2014年建院以来,连续第8年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2022年,起诉、上诉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一、二审案件共19503件,同比增长2.89%,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愈发旺盛。其中,进入诉讼程序的新收案件13986件,审结案件12922件。


据介绍,与2021年受理案件数相比最大的不同是,案件结构变化明显,一审案件数明显上升,一、二审案件比例发生逆转,约由2021年的4∶6转为2022年的7∶3。


01

启用全国首个技术调查实验室


记者从白皮书中了解到,2022年技术类案件明显增长,不管是新收案件数,还是审结案件数都比2021年有所上升,技术创新创造对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愈发显著。其中,2022年新收技术类案件2678件,审结2299件,同比分别增长35.66%和14.21%,技术创新创造对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将愈发显著。


针对技术类案件占比高、审理难度大的现实状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连续第五年发布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制定《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法治保障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聚焦全省特色产业、新兴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连续两年开展行业深调研,发布医药行业和灯具照明行业调研报告。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技术调查官配套制度,2022年技术调查官参审案件928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近两成。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在2022年6月启用全国首个技术调查实验室,该实验室集机械电子、医药化工、信息通信等技术于一体,为快捷查证、勘验技术事实提供更高效的专业支撑。


02

办结涉粤港澳大湾区案逾万件


过去一年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积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内唯一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特殊优势,扎实践行知识产权保护新要求,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白皮书显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主动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健全跨境纠纷化解机制,发挥港澳籍调解员、陪审员作用,强化港澳企业保护。2022年办结涉粤港澳大湾区纠纷案件10949件,其中涉广州企业纠纷案件7227件。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全年办结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51件,平等保护中外企业合法权益,司法公信力影响力不断提升。


03

办结一二审速裁案件逾8000件


2022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坚持严把质量关,确保审判质量持续向好。白皮书显示,2022年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7.87%;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1.98%,同比下降0.56%。


过去一年来持续深化一、二审繁简分流改革,审理周期明显缩短。全年办结一审速裁案件4703件,占审结一审案件66.51%,其中100天内审结的一审速裁案件943件,占比20.05%。全年办结二审速裁案件4168件,占审结二审案件72.19%;二审速裁案件结收案比为130.70%。二审速裁改革经验被写入《广州营商环境报告2022》,展示出“广知速度”。


持续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2022年,广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揭牌成立,引进24家调解组织入驻,形成知识产权调解的强大合力。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工作,2022年全年共导入诉前调解案件12600件,结案11579件,调解成功2964件,调解成功率为25.6%,创历年新高。


典型案例-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不正当竞争


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抖音公司)是今日头条等四个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抖音公司诉称,上述四注册商标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之前已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请求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日油条公司)等开设早餐店售卖油条、豆浆等食品,在餐馆招牌、菜单、食品包装、店铺装潢、员工服装、微信公众号、网站、招商加盟广告及展览会等多处大量使用“油条”“今日油条”等标识,侵害了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今日油条公司等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200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在文字、含义、颜色等构成要素上不构成相同或相似,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易于区分,现有证据未能证实今日油条公司等具有混淆故意或已造成公众实际混淆,故今日油条公司等不构成普通商标侵权。


法院认为,涉案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头条”“今日头条”属于常用词汇,使用在新闻资讯领域固有显著性较弱,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分别使用在完全不同的市场,抖音公司在餐饮领域不具有现实利益,双方在该市场上没有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今日油条公司等未对驰名商标造成弱化、贬损或丑化,亦未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市场声誉的情形。故即使涉案注册商标中的部分商标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今日油条公司等亦不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害。今日油条公司使用的企业字号“今日油条”与“今日头条”区别明显,其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使用的被诉侵权标识与“今日头条”手机APP的运行界面不构成相同或近似,二者的广告语及海报存在差异,故今日油条公司等的行为亦未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此,一审判决驳回抖音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了解,抖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该案目前正在二审审理当中。


法院解释-基于利益平衡原则合理划定保护界限


本案涉及“今日头条”知名商标,且抖音公司系国内知名自媒体公司,自立案起即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及高度关注。无论是从保护勤勉、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的层面,还是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层面出发,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都是必要和正当的。但是,对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应当基于利益平衡原则合理划定保护界限,避免对市场自由和公平竞争空间的随意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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