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information news

主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涉外丨近期海外知识产权热点资讯汇编

2025-08-22 16:49:25

美国专利商标局提高多方复审申请门槛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2025年7月31日宣布重大政策转向,将严格执行一项长期宽松适用的程序规则,可能导致挑战方通过多方复审(IPR)程序无效专利的难度增加。

核心政策变更

    美国专利商核心政策变更标局将严格执行《联邦法规汇编》第37编第42.104(b)(4)条,要求多方复审请求书必须“具体指明所依据的现有技术专利或印刷出版物中体现权利要求每个要素的位置”。这标志着该机构彻底扭转既往豁免该要求的做法。正如USPTO代理局长科克·摩根·斯图尔特(Coke Morgan Stewart)在备忘录中所释明:“执行104(b)(4)规则意味着,申请人认可的现有技术(AAPA)、专家证词、常识及其他非‘专利或印刷出版物类现有技术’的证据(统称‘常识性证据’)均不得用于补足权利要求限制特征的缺漏。”

实务影响解析

    根据最新执法要求,多方复审请求方在挑战专利权利要求时,不得再援引常识性证据、专家证词或一般认知来填补现有技术依据中的缺漏。相反,其必须精准指向揭示被挑战权利要求每一技术特征的特定专利或公开出版物。不过,USPTO在备忘录中澄清常识性证据仍具辅助功能:“常识性证据仍可在IPR程序中用于佐证技术特征的‘结合动机’(motivation to combine),或证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PHOSITA)的知识水平。”

联邦巡回法院施压推动政策变革

    此次政策转向系直接回应联邦巡回法院质疑USPTO灵活性实践的判决。参见高通诉苹果案(24 F.4th 1367, 1373-77 (Fed. Cir. 2022))(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要求裁定申请人自认的现有技术(AAPA)是否不当构成申请人专利挑战的“依据”);及高通诉苹果案(134 F.4th 1355, 1364-65 (Fed. Cir. 2025))(驳回USPTO“组合使用”’规则——该规则要求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在IPR请求将AAPA与现有技术专利或印刷出版物结合时必须考量AAPA,因“当AAPA与现有技术专利或印刷出版物结合时,其不可能永远不构成《美国法典》第35编第311(b)条下的无效依据”)。

    斯图尔特承认:“本局既往允许有限使用常识性证据补足权利要求缺漏的做法,已不再符合联邦巡回法院的判例法。”新备忘录取代了2020年与2022年两份明确允许PTAB豁免Rule 104(b)(4)严格要求的政策文件,后者曾赋予申请人更大的专利挑战灵活性。

对专利挑战的影响

    自2025年9月1日起,这一政策变化可能使多方复审程序对申请人更具挑战性,并可能对专利所有人更有利。申请人需要确保其现有技术引用更完全地覆盖所有被挑战权利要求的元素,而不是依赖专家证词或常识来填补证据空白。这一执行可能代表了专利授权后程序的平衡发生重大转变,减少成功专利挑战的数量,并强化各行业的专利权。

韩国发布初创企业融资与专利商标重要性报告

    2025年7月21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韩国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与韩国开发研究院(KDI)联合发布《初创企业融资与专利商标的重要性》报告。该研究基于1999—2025年间,共计2,615家初创企业的投资信息与专利、商标申请数据,实证分析了知识产权活动对企业融资与退出可能性的影响。

    (1)研究结果显示,相较于未进行知识产权申请的企业,提前申请专利或商标的初创企业,获得融资的可能性至少高出1.7倍。其中,种子轮阶段融资可能性提高1.7倍,A~B轮等早期阶段提高3.1倍,到C轮及以后的后期阶段更是上升至6.3倍,呈现出随着发展阶段加深而逐步增强的趋势。

    (2)该报告指出,在后期阶段若同时提前进行专利和商标的双重申请,融资可能性最高可提升至9倍。尤其是在专利和商标申请量达到20件以上时,融资成功率可跃升至17.1倍,成为推动资本流入的关键因素。

    (3)提前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的初创企业,其成功退出(IPO或M&A)的可能性显著提升,平均可提高两倍以上。若企业在韩国国内外合计申请专利与商标超过20件,退出可能性最高可达5.9倍。

    KIPO表示,知识产权信息已成为外部投资者评估初创企业成长潜力和价值的重要指标。未来,韩国政府将继续扩大实质性支持政策,助力初创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获得创新价值认可,构建融资与成长的良性循环。

乌兹别克斯坦深化与WIPO合作 推进知识产权发展

    乌兹别克斯坦正通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深化合作,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多项关键举措实现知识产权体系现代化,并提升其国际影响力。

    合作的核心是共同制定乌兹别克斯坦2027-2030年国家知识产权新战略。与此同时,乌方正大力推动具有产地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开展国际注册与保护。为展示这些国家瑰宝,乌方提议2026年在WIPO日内瓦总部举办专题展览。

    此次合作特别注重包容性发展。针对原住民和当地社区女性创业者的WIPO培训与对接项目现已进入最后筹备阶段。基于乌兹别克斯坦学员在前期的突出表现,乌方拟于2025年秋季在塔什干或撒马尔罕举办该项目的总结大会。

    此外,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还与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签署正式合作备忘录,重点推广知识产权纠纷替代性解决(ADR)机制。此举旨在建设本土调解员队伍,推动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执法实践与国际标准接轨。

新加坡:整治网络盗版机顶盒,电商平台成执法新战场

    为遏制网络盗版行为,新加坡当局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打击Lazada等电商平台泛滥的非法流媒体设备,如小型机顶盒。

    新加坡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知识产权总监Yvonne Tang指出:《2021年版权法案》(Copyright Act 2021)设有专门条款用于打击非法流媒体设备。其中第150条最为关键——该条款明确规定,任何制造设备或提供服务以访问未授权传播作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依据第445条以及第447(2)条规定,此类行为将面临处罚。目前新加坡已通过警方突击搜查和司法诉讼积极落实相关法律。

    以2022年一起案件为例,警方突袭了位于梧槽干拿路(Rochor Canal Road)的电子产品商城森林广场(Sim Lim Square),同步搜查了多家商铺,查获2500余台非法流媒体设备。涉案的两家公司及经营者因违反《2021年版权法案》第150(1)条被起诉,此案也成为适用该条款的首宗版权侵权案。两家公司最终分别被判处罚金10万新元(约7.46万美元)与20万新元(约14.92万美元),经营者获刑10个月监禁。

    在Lazada等电商平台可轻易上架盗版设备的当下,强化执法尤为关键。然而即便新加坡已取缔众多非法商家,线上平台的特性仍带来持续挑战——侵权商家能快速注册新账户,实际经营者身份难以追查;即便账户被封,他们仍可改头换面继续销售非法设备。若卖家身处境外却在新加坡实施侵权行为,执法难度则更大。

    鉴于电商平台已成侵权温床,律师呼吁平台方与政府深化协作,共同构建版权保护防线。

分享此文章至:
请保存或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