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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丨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文件不再抄送代理机构

2025-11-07 16:47:21

    近期收到国知局最新回应,即日起,商标撤销,无效宣告,异议等案件,官方文件将直接邮寄到权利人商标注册申请或证书上备案的地址,不再抄送给代理机构!

    不仅如此,有群众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留言咨询功能询问“商标局是否暂停了向商标代理机构抄送答辩文书?”“代理抄送文件相关”提出问题,国知局均有给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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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两次答复来看,商标局目前已全面暂停,向代理机构抄送撤三答辩、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商标申请的官方文件,仅将文件寄往商标权利人的登记地址。

再次提醒

    如商标地址发生变更请务必及时更新,以免接收不到官方通知而造成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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