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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丨韩国商标审查新规正式施行!

2026-09-11 17:18:46

2026年6月30日,韩国知识产权处(MOIP)发布公告,宣布修订后的《商标审查事务处理规定》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订以“更快速、更公正”为核心目标,对商标审查的决策流程、驳回制度以及复审程序进行了系统性调整。

韩国商标审查新规施行至今,审查效率有所提升,但答复时限管理趋严,复审应对策略亦需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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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带来哪些变化?

1.审查决策流程简化

低难度案件由资深审查官直接裁决,减少审批层级。

2.部分驳回制度优化

在先商标被最终驳回生效之日,即为后申请恢复审查之时,避免无限期搁置。

3.驳回预告通知程序取消

申请人未回应驳回理由通知时,审查官可直接驳回,不再重复发送预告通知。

4.复审换人审查

被复审机构撤销发回的案件由新审查官接手,原审查官回避。

两大潜在风险及应对策略

新规施行以来,审查效率确实有所提升,但潜在风险也逐步显现。

风险一:未在期限内回应将直接面临驳回

应对策略:

1.立即梳理在审案件

重点核查2026年7月1日前提交、尚未收到审查结论的商标申请,确认是否已收到驳回理由通知。

2.确认答复期限并立即行动

若已收到驳回理由通知,立即确认答复截止日期,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答复期限通常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可申请延期(需缴纳延期费)。

风险二:复审换人,旧策略难以奏效

应对策略:

1.撰写复审材料时,默认新审查官对案件缺乏了解

需完整呈现申请背景、引证商标法律状态、过往所有审查沟通记录,确保新审查官仅凭复审材料即可全面了解案件。

2.围绕法条和证据构建论证,而非修补原理由

避免仅针对原驳回理由进行局部辩驳,建议从法条适用和证据效力出发,构建完整自洽的论证体系。

3.善用部分驳回制度,核心商品先行注册

若驳回仅涉及部分商品,可针对被驳回部分单独提起复审或再审查请求,已无争议的商品可先行公告注册,无需等待全部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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