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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慧思哲公司去年收到“乐清市康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小米米MINIMOTO及图”商标无效申请书,并委托我司为其代理争议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过分析可知,引证商标与争议商标在字、形、音上并不构成在近似商品上近似,且争议商标在引证商标前已有大量使用证据,并不构成恶意抢注。我司以此为由,向商标局提出答辩,并通过与慧思哲公司合作,提供了大量使用证据。
商标局采纳我司提供证据,并做出争议商标予以维持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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