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TIPO)于2026年6月4日公告"商标规费收费标准"第2条修正草案,核心是将服务类商标(第35至45类)从现行"每类定额、不限品项"改为"超量加收"模式,对申请人影响重大。
对于有计划在台湾布局服务类商标的企业和品牌方而言,这无疑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信号。
此次修正核心变动集中在第35至45类(服务类别),第1至34类(商品类别)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基本注册规费维持每类新台币3,000元不变。变化在于:现行制度下服务类商标指定项目不限、不额外收费,草案施行后将与商品类看齐,超过20项开始计费。

为了帮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费用变化,以下是官方提供的试算范例:
范例A(未超标,费用不变)
申请第35类,指定5个特定商品零售服务 + 20个其他服务项目。
▪ 规费 = 3,000元(维持原价)
范例B(已超标,费用增加)
申请第35类,指定7个特定商品零售服务(超2个)+ 25个其他服务项目(超5个)。
▪ 规费 = 3,000 + (2 × 500) + (5 × 200) = 5,000元
范例C(多类超标,费用增加更明显)
同时申请第36类(20项,未超标)和第37类(25项,超5个)。
▪ 规费 = 3,000 + [3,000 + (5 × 200)] = 7,000元。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新制施行后,服务类商标指定项目越多,规费成本增加越显著。
商品类别(第1-34类) 收费标准不变。
电子申请优惠(最高可减收600元)维持不变。
加速审查费(每类加收6,000元)维持不变。
特别注意:本文系依据经济部2026年6月4日公告的修正草案整理,仅供参考。草案内容、正式条文与施行日期均以最终正式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