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自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有关部门、各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专项行动推进机制作用,聚力攻坚、破解难点,体系化组织实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等配套政策举措。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社会专利转化意识日益增强,“唯数量”的观念得到有效扭转,专利转化运用生态初步形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历史上首次完成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指导全国2700多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完成了134.9万件存量专利的盘点,组织45万多家创新型企业进行专利价值评价,筛选68万件发明专利进入可转化资源库。二是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路径日益清晰。筛选9000余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提供专利审查、保护维权、运营服务等专项支持,着力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2024年专利对接活动达成投融资意向金额200多亿元。三是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日益显著。制定出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支持重点产业领域探索开展专利池建设。2024年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3100余件,产品产值9400亿元,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3.04%。
2025年是专利转化运用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也是决战决胜之年。为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任务目标,亟需对2025年转化运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一是对标三年行动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聚焦存量专利盘活、中小企业成长和产业强链增效等重点任务,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二是从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不同环节、不同场景持续挖掘先进典型,总结可复制推广的转化模式,固化有效经验;三是探索构建专利转化运用生态,形成主要以市场化机制推动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为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通知》,于近日正式印发。
《通知》重申并强调了专项行动的工作主线,即“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以“锚定目标、突出重点、优化政策、固化经验、长效机制”为工作总体思路,强调供给端、需求端、政策端、服务端多方联动、同向发力,进一步下大力气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完成预期目标,取得新的成效,按照市场规律,探索构建顺畅高效的专利转化运用生态。
“锚定目标”,是指锚定“1+4”目标,其中“1”是主目标,指的是扎实推进新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4”是4个分项目标,分别是实现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实施率和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一大批主攻硬科技、掌握好专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专利产业化内涵式成长,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快提升竞争优势,加快培育推广一批新的专利密集型产品。
“突出重点”,是指在“推动新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过程中,首先,要突出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这一重点和中心工作,特别是对可转化资源库中供需双方认可度高的专利加快推进产业化;其次,加快打造一批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样板企业,总结成功做法,推广复制成功路径和经验;其三,一体化推进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点产业专利池建设,促进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最后,要全力推动专利密集型产品量质齐升,促进专利市场价值在产品端充分显现。
“优化政策”,是指在持续加大推进专利产业化力度的同时,坚持从源头治理、政策导向上持续发力,全面梳理盘点涉及专利的各类政策,加快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丰富完善产业化导向的激励政策、废止“唯数量”等不利于转化的政策,牢固树立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
“固化经验”,是指在纵深开展专利转化工作实践的过程中,要对专项行动中的有效做法、成功模式进行系统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并通过政策指引、操作指南、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予以宣传推广。
“长效机制”,一方面是指要尽快形成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期性制度、常态化模式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方协同、服务联动的原则,加快构建开放协同、运行高效的专利转化运用生态,形成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常态化、持续化、市场化长效机制。
《通知》从推动专利盘活、提升竞争优势、强化政策导向、形成长效机制四个方面,部署了四项重点任务和十五条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主体、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专项行动纵深实施,确保年底前取得预期成效。
第一项任务是“高质量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盘活存量专利是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是今年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通知》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从供需两端发力深入推进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在线上,各地既要引导供给端做好数据分析和供需对接,还要指导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运营中心、龙头企业等,做好需求侧的挖掘,实现供给、需求的有效匹配;在线下,各地要做好部门协同,利用好各类对接平台,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转化对接活动。二是重点推进校企双方评价一致的高价值专利快速转化。各地要重点支持供需双方均认可的产业化前景好的专利,优先转化,并匹配各类政策、资金、平台等资源,提高实施效率和成功率。三是探索利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各地要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工具,开展细分领域存量专利大模型运用试点,构建丰富多样的对接渠道和应用场景,实现供需双方精准匹配,提高转化运用效率。
第二项任务是“以专利产业化助力提升中小企业和重点产业竞争优势”。聚焦专项行动提出的打造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促进产业强链增效、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等三项重点任务,《通知》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加快培育一批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各地要加大对样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推动入库企业通过实现专利产业化规模效益显著提升、培育形成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成为“小巨人”或者单项冠军,或者加快上市融资进程等,达到样板企业培育标准,实现快速成长目标。二是加快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建设。各地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部署,统筹做好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重点产业专利池建设工作,不断增强产业链的韧性和竞争力。三是有力推动专利密集型产品量质齐升。各地要强化政策引导,进一步抓好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培育更多专利密集型产品,引导更多企业围绕硬科技打造好产品,创出好品牌。
第三项任务是“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强化专利产业化激励政策的协同联动,是持续盘活专利存量、做优专利增量的关键。《通知》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梳理盘点涉及专利的各类相关政策,各地要按照考核、评价、资助三种类型,完成各级政府相关政策梳理和调整工作,存在困难的及时上报反馈;二是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完成对内部专利管理制度和涉及专利指标的相关考核规定的自查和调整,并不断加强对申请前评估制度建设及专利转化成效的跟踪监督,上述工作的开展将作为示范高校认定考核的关键指标;三是全面推进实施专利代理服务采购政策,各地要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施行采购政策,树立“优质优价”导向,倡导行业良性竞争,以高质量的代理服务支撑专利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转化。
第四项任务是“加快形成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化的方式,将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有效做法,转化为长期有效运行的专利产业化模式,是持续推动专利转化运用的根本要求。《通知》由此提出五方面要求,一是健全完善专利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机制,各地要指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专利的分级分类管理,对于有产业化前景的新增专利及时盘点入库,对于未进入可转化资源库的存量专利,建立内部评估和处置机制。二是积极推广“先使用后付费”“开放许可”等转化模式,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拓展转化方式和渠道,提升专利转化的内在动力。三是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专利转化的激励机制,各地要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等改革工作中积极作为,引导建设专业化运营机构,进一步加速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实施和专利产业化工作。四是加快构建开放协同、运行高效的专利转化运用生态,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政策引导、人才驱动、资金催化、机制保障和环境支撑,链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等多元主体,形成技术研发、评估筛选、资本对接、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商业孵化和市场推广的闭环体系,形成相容互促、多元共生的专利转化运用生态系统,加速专利技术价值释放,最终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与资本链的有机衔接、深度融合。五是夯实各级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支撑基础,形成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联动互补的叠加效应,各地不仅要在公共服务端发力,提供政策咨询、检索分析、业务指导、能力培训等普惠性公共服务,强化公共服务机构对专利转化工作的支撑,还要在市场服务端发力,健全完善专利转化运用市场化服务链条,拓展专利代理机构服务领域,不断增加优质人才和服务的供给,为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能提供坚实支撑。
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通知》提出扎实做好专项行动实施保障的工作要求。一是当好转化运用的“组织者”,充分利用好地方专项行动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工作协同和业务联动,共同将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当好转化运用的“协调者”,有效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各方参与专利转化工作提供基础保障。三是当好转化运用的“指导者”,持续加强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研究、解决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四是当好转化运用的“推动者”,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平台,压实各级工作职责,适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表扬。五是当好转化运用的“宣传者”,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持续宣传推介成功案例和典型经验,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